
签合同怕遇“押金不退”暗条款、租房想让孩子入学却摸不准政策、转租时被平台乱象绕得晕头转向……这些困扰租客已久的问题,终于有了解决方案。日前,我国首部住房租赁专项行政法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租客们拿着条款比对权益,房东们在约束与保障之间寻找平衡,专家律师解读新规落地的实践难题。记者对话多方,记录新规之下的市场新生态。

理想与现实:
租客心里的“安全锁”与问号
“每次签合同都像开盲盒,最怕翻到‘押金不退’的暗条款。”工作刚调动至北京、正准备租房的周先生指尖划过手机里的租房APP,话语里难掩顾虑。他所担忧的押金退还问题是租赁市场最常见的纠纷。除此之外,家电维修这些琐事,也是租客较为头疼的问题。
“押金退还、家电维修这些琐事,希望能有第三方监管,哪怕是居委或街道参与都行。”周先生说。
他的焦虑,在《条例》里有了明确回应。《条例》第十条规定:出租人收取押金的,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、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。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,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。
《条例》的出台像给租客们的权益上了一道“安全锁”,但现实中租客仍会遇到许多问号。
即将举家搬往深圳的黄小姐,把更多心思放在了孩子的入学问题上。“《条例》里提到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,可具体到学区学位,尤其是好一点的,能帮我们跟房东谈租赁凭证、锁学位吗?”她的疑问戳中了很多租房家庭的核心痛点。
而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的解释,揭开了理想与现实的距离:“租房者确实能获得入读就近公办学校的权利,但在现行大学区制下,需按购房与否、入户时长等积分排序。租房者积分通常偏低,只能说保障公办入学,但没法确保进最好的学校。”
相对于周先生和黄小姐,有过北上广深多地租房经历的赵先生,则更关心实际居住过程中的权责划分与转租难题:“洗衣机坏了,是算自然损耗、由房东修,还是算我使用不当该自己赔?合同期内换工作想转租,能不能更便捷一些?”他翻出手机里存着的豆瓣转租群截图说:“网上信息鱼龙混杂,真希望政府能搭个免费直租的平台。”
在这些疑问上,《条例》给出了框架性答案:住房维修、住房腾退等产生纠纷的,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以依法申请调解、仲裁或者提起诉讼。同时《条例》鼓励各地完善租赁服务平台,但对赵先生们而言,从“鼓励”到“落地”还有段等待期。
作为刚毕业的年轻人,小郑和小邱更关注基础居住安全。住在城中村的小郑担忧暴雨后可能会面临的停水断网窘境:“看着漏雨的天花板,真担心这些房子扛不住极端天气。”而租住在小区的小邱,焦虑点更为具体:“我一个人住,房东会不会不经同意就进门?”在这一点上,《条例》对房屋安全标准和居住权的明确保护,让她们对长期租房多了点底气。
约束与保障:
房东在“约束网”里找“定心丸”
《条例》不仅保障租客的权益,也让房东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
“以前跟租客扯噪音、高空抛物的事,嘴皮都磨破了。现在《条例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。”房东莲姐翻着手机里存的《条例》截图,语气里透着释然。在她看来,这部法规并非单方面的“紧箍咒”:“《条例》对各方一碗水端平,既管租客行为,也保护房东权益。”
《条例》中“承租人需遵守物业规约,不得高空抛物、超标排污或产生噪声”的条款,让房东莲姐松了口气。“以前遇上不讲理的租客,只能自己跟邻居道歉,现在有明文规定,总算不用再费口舌。”
但约束同样存在。《条例》要求出租人必须出示产权证明,核验承租人身份,不得租给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对象。“这是从源头遏制非法租赁,推动市场从粗放走向规范,看似麻烦,实则减少了后续纠纷风险。”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良辉说。
与此同时,租赁企业正在经历更深刻的转型。《条例》勾勒出“支持+规范”的双重路径:既鼓励盘活老旧厂房、商业用房改租赁住房,又要求企业领证30日内报住建部门备案,转租必须设立资金监管账户。
“《条例》对机构化的企业有比较多的描述说明,对于这些机构化的企业是认可的,或者说给予了积极支持,未来发展机构类住房租赁企业也是一个重点。”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指出:“基于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形势,租赁企业完全有突围和崛起的机会,要持续研究盘活存量-租赁房源筹集等领域的关系,同时研究新的租赁业态和租赁消费需求,真正做出好产品,形成好赛道。”
落地与实践:
打通新规执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
针对新出台的租赁条例,多位专家与律师从制度构建、实践衔接、权益维护及市场影响等维度展开解读,既深入剖析了备案制度这一核心基础,也聚焦租客关切的具体问题给出法律指引,为《条例》落地执行提供了参考。
“《条例》填补了国家层面的空白。”李宇嘉表示,“当前一二线城市租赁需求旺盛,但此前一直缺乏专项法规。现在从房源核验到纠纷处理,终于有了统一标尺。”
在他看来,备案制度是撬动权益保障的关键支点:“没备案,租客没法提公积金、办居住证,孩子入学也受影响;不备案,中介和房东可能受处罚,租客甚至能单方备案。《条例》的出台把各方都拉到了规范轨道上。”
严跃进的关注点更侧重实践衔接:“《条例》延续了这些年的政策导向,备案制能精准管理交易,落实租购同权、房屋安全审核、公共服务同权等内容。”
而在备案制度构建的基础规范之上,众多租客较为关注的“房东单方面涨租”问题,也成为法律层面重点回应的焦点。和良辉从法律实践角度给出了建议:“合同期内房东擅自提租就是违约,租客可找市场监管、住建部门投诉,或走仲裁、诉讼,关键要保存好合同、租金凭证这些证据。”针对房东维权,他也给出了具体指引:“合同里必须写清租客禁止行为和违约责任,定期查看房屋状况,善用押金机制,违约了要及时维权。”
此外,和良辉特别提醒,租赁双方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实名备案,使用示范文本,明确租金、押金、维修责任等关键条款,避免口头与模糊约定,从源头减少纠纷。
从备案制度的执行、纠纷的维权路径,到合同签订的规范要求,正是这些对规则落地的细节指引,为租赁市场搭建起稳定的运行框架。而这一框架的完善,也为市场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李宇嘉预测,从市场的长期走向来看,《条例》将提升租房意愿,租赁现金流趋于稳定,激励市场主体投资住房租赁,有利于促进行业从增量向存量、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型。
与之呼应,严跃进也分析指出,《条例》将推动租赁市场“朝着市场化、机构化、长租化、规范化方向发展”,最终有助于解决各城市的住房和居住问题,更好促进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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